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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27日 15时45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2年第18号

    2011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极速体育临沂市2011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1]1686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市土地10.225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九:位于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区西南,总面积:40000平方米,涉及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王家于埠社区3个社区土地。其中:九曲街道朱家斜坊社区集体土地24431平方米(其中旱地22358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073平方米),耿家斜坊社区集体土地6975平方米(其中其他林地6975平方米),王家于埠社区集体土地8594平方米(其中旱地8594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十五: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家庄社区以东,总面积:31175平方米,涉及临沂市农业委员会、临沂市种子管理站2个单位土地。其中:临沂市农业委员会国有土地9765平方米(其中水浇地9765平方米),临沂市种子管理站国有土地21410平方米(其中水浇地21410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十六: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家庄社区以东,总面积:1143平方米,涉及临沂市种子管理站1个单位土地。其中:临沂市种子管理站国有土地1143平方米(水浇地1143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宗地十七: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家庄社区以东,总面积:29937平方米,涉及九曲街道杨家庄社区1个社区土地。其中:九曲街道杨家庄社区集体土地29937平方米(其中水浇地15449平方米、坑塘水面12105平方米、工业用地2383平方米)。该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